11月4日,山西省娄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员工上班期间因公受伤去世,年仅四十五周岁。时隔20天,吃人血馒头的你们过的还好吗?
死亡事件,是必然还是偶然,疑点重重。到底是人为致死还是意外致死?现在仍是谜底,无人知晓。
受伤至送进医院,三个小时你们到底在等什么?去世至今时隔20天,单位不予处理,到底在逃避什么?
发问一:三个小时延误治疗导致死亡,是有意为之还是意外事件?
10月27日,宋艳杰在追讨贷款的途中摔倒,当场小便失禁、耳朵出血并陷入深度昏迷,当天正在召开股东大会,同行者怕给单位引来麻烦为由不愿报警和叫救护车,事发三个小时以后被送进医院,已延误最佳抢救时机,时隔九天,宣布死亡。
宋艳杰的死亡到底是意外,还是你们的有意谋杀?
(图为宋艳杰受伤昏迷现场)
事情经过:10月27日,正常赴单位山西省娄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参加单位年终股东大会,中午,单位安排上午与会单位职工分为两批赴两家不同饭店集体用餐,期间持续商讨追回贷款的事情。
关于追讨贷款的事情,宋艳杰已不止一次被理事长用语言恐吓,多次称如果追不回就自己还上,否则割掉脑袋。期间,为了完成追款任务,宋艳杰自己垫付了4万贷款任务。
为了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当天下午2:00,宋艳杰与同事冯建会、赵建杰同赴娄顺县逸香阁饭店与古交信用社王亚男等人会面谈事,并于当天下午3:35左右准备离开饭店前往单位缴纳谈话期间收回的一笔单位贷款。在众人从逸香阁饭店二楼走往一楼过程中,具当时目击者称宋艳杰在离一楼还有三五级台阶时摔倒,当时即小便失禁、耳朵出血并陷入深度昏迷,在下楼过程中宋艳杰仍在电话与单位相关人员商讨工作事宜。
事发后,在场的古交王亚男等一行四人当即离开,宋艳杰同事冯建会、赵建杰在旁陪同,在事发饭店老板提出赶快处理伤情时,冯、赵二人以宋艳杰在工作期间出事怕给单位引来麻烦为由不愿报警和叫救护车,期间冯建会还赴单位缴纳了与宋艳杰一起收来的一笔贷款。
直至事发近三个小时后的下午六点才二十几分才被抬入同事冯建会车内送到烦县人民医院。娄须县人民医院诊断宋艳杰为颅脑损伤已经病危需要转院,经现场医生几次催促,宋艳杰家属刘洪玉等人才在当天下午六点四十分左右通过冯建会电话第一次得知丈夫出事的消息。
宋艳杰从娄烦县人民医院转入山西省白求恩医院后紧急抢救了九天,终于还是不治身亡。
发问二:不是工伤?单位的“与我们无关”的处理态度,到底在逃避什么?
10月27日受伤,11月4日宣告死亡。因工死亡,最后被单位告知:与我们无关。
事发至今,无人理会,单位也没有人看望,直至死亡。九天,每天医疗费用高达两万,普通家庭无法支撑这样的重负,本是寒冬,现在更是雪上加霜。
从医院处理完后事回家,去单位开工伤证明,单位拒不签字,称与他们无关,你们到底在逃避什么,推卸什么责任?
不是你们逼迫追讨贷款吗?不是你们为了股东大会一次次语言威胁吗?不是你们的员工吗?……家属咨询了诸多律师,律师给出了证明工伤的条件,也告知家属这种情况已经满足申请工伤的条件,山西省娄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在到底在推卸什么?
生命已经失去了,换来的不是温暖的抚慰,是人性的泯灭。试问,山西省娄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领导层、理事长冯建铭、以及目睹死者去世的同事,你们现在过的好吗?